前日,我至東高盃比賽現場進行寫稿作業,賽後潤了幾次稿,便交與團隊進行官網公開。然而立刻有球迷反應裡面有錯字、球員名字打錯等等疏漏,並且他覺得我們團隊不夠用心。當下,我相當慌張,雖然立刻校正,但因球迷對於團隊的不信任與指責感到相當愧疚,我消沉了一天,不敢面對真相、無法再去接收接下來的賽程消息,因為我只要一接觸,便會又回想起自己出錯的事情,感到羞愧、無地自容。

但是在沉澱了一天之後,我才想起這應對了一件事實--媒體人的作品是公諸於世的,是會被放大檢視的,是沒辦法靠著文筆呼嚨過去的。

雅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2014/03/07,《KANO》上映後的第七天

雅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  最近arrow小組被派到介紹U18世界盃棒球賽(2013前稱為世界青棒錦標賽)心血來潮對於球員的走向有點好奇,於是花了四個小時的夜間睡眠時間(硬是要強調自己熬夜),從超強大的「維基棒球館」裡在自己彙整1981-2010歷屆球員的走向,在找這些資料的時候,看到很多熟悉的名字,但是,更多的是,褪去球衣之後,這些球員們的未來。

 

雅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
一刑法288條至292條規定,墮胎罪所侵害的法益為母體內成長中胎兒的生,分述如下

(一)自行或聽從墮胎罪

雅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侵害生命法益之犯罪-殺人罪

(一)普通殺人罪

雅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«12